各单位(部门),各学院(系、部):
为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求,规范学校经济往来事项的合同管理,结合学校启用新版高校内控管理会计软件的实际情况,请各单位(部门)、各学院(系、部)将截至2019年3月4日未结算完毕的经济往来合同原件(双方盖章)的电子扫描版(PDF格式)发至ksfzb8017178@163.com邮箱,纸质版提交至党委办公室法制办。2019年3月开始,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时财务处直接从合同管理系统中调用电子版合同,报销时须填写合同编号,不用提供合同复印件。
校长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