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8】37号),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8月1日前)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好此次活动。请将制作、推荐的“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1129@126.com。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335-8076533。
党委宣传部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