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各二级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关于对支撑材料目录细化及明确责任单位的通知》(编号:35)文件要求,请尚未提交以下材料的单位按清单目录提交材料至党办校办,逾期未提交的将上报评估办统一安排。没有相关材料的请提供文字说明。
审核要素 |
支撑材料参考目录 |
责任单位 |
协助单位 |
1.3 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
7.近三学年校领导参加各种与教学工作有关的座谈纪要 |
两办 |
二级教学单位 |
1.3 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
10.近三学年学校领导参加教学听课、检查、巡查、巡考的工作记录 |
两办 |
教务处、二级教学单位 |
1.3 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
11.2015、2016、2017校领导发表的教研论文、相关教研获奖、出版的著作扫描件及一览表 |
两办 |
教务处 |
1.3 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
12.校领导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汇编 |
两办 |
教务处 |
1.3 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
20.各职能部门服务教学的具体措施 |
两办 |
教务处、各职能部门 |
3.5 社会资源 |
6.学校国内外合作办学的举措及成效 |
两办 |
国际处及相关部门 |
3.5 社会资源 |
12.校外组织机构、个人及校友捐赠情况一览表 |
两办 |
二级教学单位 |
3.5 社会资源 |
13.校外组织机构、个人及校友设立奖助学金项目一览表 |
两办 |
二级教学单位 |
3.5 社会资源 |
14.各地校友会回校讲座、座谈及情系母校相关材料 |
两办 |
二级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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