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大检查》(冀教安[2017]2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此次检查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安全排查全覆盖、无死角。特别是要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备设施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检查人员分别由安全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组成,三个校区同时进行检查,时间定于9月28日上午8: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安全工作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