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最新要求,党委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在全校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督查行动的自查通知》中相关自查内容是十八大以来的情况。该时间时间节点在原通知中未明确,请各单位按照此时间报告情况。同时,有关个人和单位需要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并与报告一并送党委办公室。特此通知。
注:附件填写说明:
1.校领导及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填写附件1;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填写附件2;
3.财务处填写附件3;
4.党办校办填写附件4、5、6;
5.校纪委填写附件7。
党委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