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党办字〔2016〕12号)要求,现就近期有关规定工作提示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按照学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党办字〔2016〕15号)要求,持续深入地组织学习教育。在继续组织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组织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组织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组织好长征精神、习近平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的学习,组织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
2.开展第三个专题学习讨论。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围绕“勇于担当作为,发挥党员作用”组织开展专题讨论。重点讨论如何把夙兴夜寐、激情工作作为标准,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如何担当负责、狠抓落实,在学校“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应用型大学建设、学校更名等任务的落实中主动作为;如何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大贡献。
3.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并解决存在问题。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对照检查。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照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支部书记要列出查摆问题清单。(2)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成员、支部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与每名党员、党员之间也要谈心谈话。(3)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要有具体意见和案例,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4)制定整改措施。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目标任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不合格党员按有关程序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二、完成时间
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民主评议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在12月9日前完成,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要在12月底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周密谋划,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各项规定工作,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取得成效,收到实效。
2.各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妥善安排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做到个人学习有笔记、集中学习有记录、专题学习有体会。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第三专题学习讨论结束后,要向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上报第三个专题学习讨论情况,包括具体做法、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和实际成效,电子版发至xcb1129@126.com。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个环节要做好记录,按照要求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列出查摆问题清单、提出整改目标任务、确定党员评议等次,并保存好相关档案材料,以备留查。校党委“两学一做”督导组将适时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