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2019年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2号)文件安排,现通知各相关院(系、部),请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领会两个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17年3月24日(周五)20:00前,统一向继续教育学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提交电子版的《申报书》,并提供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定,于文件规定时间统一上报河北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并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文本材料寄至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相关内容,见学校办公系统继续教育公告。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