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党办字〔2016〕12号)和《“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党办字〔2016〕15号)精神,学校党委将于近期对全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第一轮督导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6年6月12日—6月20日。
二、督导内容
1.学习教育启动情况。主要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议等情况,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组织动员情况。
2.专题学习讨论情况。主要包括制定学习计划、中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开展个人自学、参加集中学习讨论情况,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向李保国同志、付华学习开展情况,第一个专题学习讨论情况。
3.党员作贡献情况。主要包括各单位对争做合格党员作出的具体安排、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以及利用活动日、节假日、业余时间开展志愿服务等情况。
4.围绕中心开展活动。开展“四讲一守”、机关作风整顿、一问责八清理、聚焦“八破八立”解放思想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学校转型发展、大学更名、“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落实情况。
5.学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规定动作落实情况。
6.“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书、资料征订情况。
7.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各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督促指导情况。(3)领导干部作表率情况。
8.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的特色活动。
9.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现或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开展学习教育的打算。
三、督导方式
1.听。听取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汇报,交流工作,听取意见。
2.看。(1)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会议的记录、资料、视频等。(2)开展学习教育的培训资料、学习材料等。(3)学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制定情况。
3.访。抽取部分党员、处级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调查访问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组织动员、材料发放、培训学习、典型培育、问题查找、督导检查的情况。
4.查。这次督导以到基层党支部实地查看为主。查看的内容主要有:(1)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动员会议的通知、学习教育方案和学习安排方案、动员讲话、党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等材料。(2)普通党员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记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情况材料。(3)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党员查找问题材料,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摸底排查整顿材料。(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督促指导材料。
四、督导安排
督导一组(6个单位)
带队领导:辛彦怀
组 长:田 毅 成 员:李志强、张旭尧
督导单位:后勤校产、机关、图书馆、离退休人员、研究生部、思政部等党委(党总支)
督导二组(6个单位)
带队领导:宋绍富
组 长:蒋爱林 成 员:张 静、李建鹏
督导单位:城市建设学院、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技学院、体育系、物理系等党委(党总支)
督导三组(6个单位)
带队领导:李佩国
组 长:王玉芬 成 员:朱洪亮、赵 辉
督导单位:化学工程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园艺科技学院、生命科技学院等党委
督导四组(6个单位)
带队领导:孙雪莲
组 长:赵宗宝 成 员:李凤姝、常立生
督导单位: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欧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党委(党总支)
五、督导要求
1.督导组要严格按照督导安排,主动联系被督导单位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各项督导记录,切实履行督导职责。
2.督导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地开展督导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制度,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廉洁自律。
3.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及时对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总结做法、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并上报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按照督导内容,对照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安排具体方案进行“回头看”,梳理本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情况,提前准备好阶段性总结及开展各项活动的佐证材料,分类整理,存档备查。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