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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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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换届办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 2016-12-23】

海港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提示(1)

各选举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法律规定,12月26日是我区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日。为确保选举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要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投票选举。特别是要做好选票印制、选民证核对、流动票箱使用、设立秘密写票处、委托投票、计票统计等工作,确保每个环节都合乎规范、细致严密,经得起检验。

二要靠前指挥。各选举单位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要到投票选举的第一线指导工作,牢牢把握选举全程,切实体现党的领导。选前,要重点检查选票印制、选举地点布置、选举方案制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选中,要把握好程序,处理好突发事件;选后,要做好舆情监督和引导。

三要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选前,要制定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工作方案,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见面可采取召开选民会议、选民代表会、走访各选民小组等形式进行。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动员选民参加见面活动,不能搞个人竞选,避免误导选民。代表候选人应如实介绍本人情况,诚恳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对当选后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作出表态,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四要做好思想疏导。各选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抓紧安排与未继续提名的人大代表、考察未通过的代表候选人进行面对面谈心交心,做好思想疏导,要讲明政策规定,解开思想疙瘩,切实将各种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要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要认真学习“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周密制定工作预案,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按照分类处理、多措并举、积极应对的原则,主动采取措施警惕、严防干扰破坏和操纵选举的行为和现象,及时向组织反映和举报违反纪律的问题,确保选举工作稳步推进。

海港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