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高校学术诚信建设,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为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见附件2)。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员工进行学习,为乐鱼官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一步制定相关措施打好基础。
附件:1.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全文)
/tempup/2016/0922/20160922115830507.docx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6]35)/tempup/2016/0922/20160922115845766.docx
党委宣传部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