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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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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及前后不互访不拜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2-13】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各单位(部门)在春节期间及春节前后,一律不得到上级机关、部门及现职领导家中走访;校内一律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律不到现职领导家中走访拜年。严禁用公款组织或参与各种宴请和大吃大喝;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类同乡、同学、校友、战友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送和接受年货、节礼、礼金、商业预付卡、消费券和烟酒、土特产品等。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切实树立起新风貌新气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