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在3月17日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召开后一个月内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在此次清查中,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小金库”,都要列入清理检查的范围。
对清查出的“小金库”,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凡自清自查出的资金,要如数转入学校财务账户内,资产均要列入学校资产账户。对私设“小金库”情节严重且不主动自清自查的,要追究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请于4月17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清查书面报告一式两份经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纪委办,上缴“小金库”的单据复印件一并报送。
联 系 人:李凤姝
联系电话:8059755
校纪委 财务处
2017年3月31日